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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~

我脱离部落格五百多年了~

因为很忙啦,(借口)

其实是我不喜欢写日记,

呵呵~ 

 

可是我觉得pixnet到现在我还莫不清楚它的底,

哈哈哈~~

原本想关了说~

可是。。。

这里又有很多link的朋友~~

所以。。。

我是不是。。。

要用两个部落格??

我还有blogspot哦~

 

如果说用了pixnet,

当你浏览blogspot的朋友时,

想留言,

是不是不能用pixnet账号??

 

怎样好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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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oeyyeow8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